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这些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触碰“红线”必被严惩!

作者: 2026-03-24 11:10:00 浏览量:5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严厉打击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公开曝光了一批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典型案件。此次曝光意在形成有力震慑,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合规,共同筑牢质量安全底线。

 

一、曝光背景与法律依据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市场监管领域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经营者实施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或者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再次实施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不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有权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典型曝光案件解析

 

案例一:【销售假冒伪劣羊绒制品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自佳羊绒制品店

•   违法事实:该店在直播销售羊绒制品时,明知所售产品并非标注的“100%山羊绒”,却故意使用虚假吊牌,以次充好。经检验,涉案产品未检出任何山羊绒成分,属于典型的质量欺诈行为。其行为手段隐蔽、主观恶意明显,货值金额较大,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并对“鄂尔多斯羊绒”区域品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   处理结果: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将该店及其负责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二:【屡教不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新疆克拉玛依区真存电动车行

•   违法事实:该车行销售的“飞鸽”牌电动自行车,经检验在“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等项目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该当事人此前已因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行政处罚,属于“屡教不改、明知故犯”。

 

•   处理结果:鉴于其违法情节严重,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依法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同时,因其属于“曾因相同或类似质量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符合从重和信用惩戒条件,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三:【生产销售伪劣塑胶跑道材料案】——中汇国兴体育发展(重庆)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该公司为学校工程供应的塑胶跑道面层颗粒,高聚物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直接影响跑道安全性与耐久性。在明知产品不达标的情况下,仍协助施工方逃避监管,提供虚假合格证、虚标执行标准,并在调查期间向执法部门提供虚假证言,情节极为恶劣,严重威胁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

 

•   处理结果: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四:【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案】——宁夏二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该公司存在“双重违法”行为:一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电线电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二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相关违法行为已由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所认定,社会危害性大。

 

•   处理结果: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其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警示与启示

 

以上四个案例,覆盖了纺织服饰、出行安全、校园健康、建筑建材等多个民生重点领域,其违法行为均直接或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这充分表明:

 

1.  质量安全是“红线”,不容触碰。任何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危害安全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不仅包括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还包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代价。

2.  信用惩戒威力显现。将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是其除行政处罚外的又一记“重拳”。这不仅是事后惩戒,更是对所有市场主体的深刻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将质量与诚信内化为核心追求。

3.  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的体现。这既震慑了不法分子,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并鼓励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净化市场环境。

 

结语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诚信是市场的基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我们呼吁所有经营者,务必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依法诚信经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通过12315等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核心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说新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一文。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整理发布:本文基于官方公开报道,旨在传递监管信息,提示风险,倡导诚信经营。具体案件详情及后续进展,请以市场监管部门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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